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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销售二手车申报税率,小规模企业销售二手车税率

tamoadmin 2024-05-19 人已围观

简介2023年起,销售二手车的增值税税率有所调整。对于残值率在80%及以上的二手车,税率从现行的3%下调至1.5%;而对于残值率低于80%的二手车,税率维持3%不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规范二手车交易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9号),自2023年1月1日起,销售二手车的增值税税率有所调整。具体来说,对于残值率在80%及以上的二手车,其增值税税率从现行的3%下调至1.5%

小规模销售二手车申报税率,小规模企业销售二手车税率

2023年起,销售二手车的增值税税率有所调整。对于残值率在80%及以上的二手车,税率从现行的3%下调至1.5%;而对于残值率低于80%的二手车,税率维持3%不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规范二手车交易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9号),自2023年1月1日起,销售二手车的增值税税率有所调整。具体来说,对于残值率在80%及以上的二手车,其增值税税率从现行的3%下调至1.5%;而对于残值率低于80%的二手车,其增值税税率仍为3%。另外,对于暂不征税的二手车,如转让时已完税、购车时间超过5年等情况,按照规定不再征收增值税。这一调整旨在促进二手车交易市场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降低残值率高的二手车的税负,提高这类车辆的出售价格,刺激销售,同时也通过不同税率的设置来规范市场秩序。

二手车销售时如何确定残值率?残值率是指二手车交易价格与发票价格之间的比率。根据《关于规范二手车交易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的规定,残值率的计算方法为:残值率=(二手车交易价格-增值税应纳税额)/ 发票价格

随着二手车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相应的税收政策也在不断进化和完善。2023年起,针对不同残值率的二手车,将采取不同的税率以促进市场发展。对于购车者而言,需要了解二手车交易的相关政策,以及如何计算残值率,切实做好购车前的准备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六十条 出售二手货物的,应当按照本法实行适用税率税额的计算。

1.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无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放弃免税、减税权的,可按13%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放弃的,36个月内不变。

但,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和《国家税努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虽然0.5%也是征收率,但依据现有政策解释口径,由于其原征收率也适用3%,所以也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2非二手车经销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二手车属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不享受简易征收政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照13%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按13%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非二手车经销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其他个人除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享受3%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放弃减按2%,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同上,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

4.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无论是否享受免税,自然人均只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得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5.出口企业出口二手车的出口退(免)税

(1)从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购进,可以取得13%或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正常办理退税;

(2)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无法办理退税;

(3)从自然人那里购进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自然人个人销售二手车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因此出口企业无法办理退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文章标签: # 增值税 # 二手车 # 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