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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二手轿车_南宁二手车五万元以下报废

tamoadmin 2024-06-13 人已围观

简介1.二手车报废能卖多少钱2.现在汽车报废有什么政策3.南宁的机动车报废流程该怎么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西329号新隆青年城十层1011号房。广西晟远丰报废机动车回收有限公司, 成立于2021年, 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是一家以从事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为主的企业,企业项目:报废机动车拆解;报废机动车回收,一般项目: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汽车零配件零售;

1.二手车报废能卖多少钱

2.现在汽车报废有什么政策

3.南宁的机动车报废流程该怎么走?

南宁二手轿车_南宁二手车五万元以下报废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西329号新隆青年城十层1011号房。广西晟远丰报废机动车回收有限公司, 成立于2021年, 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是一家以从事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为主的企业,企业项目:报废机动车拆解;报废机动车回收,一般项目: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二手车经销。

二手车报废能卖多少钱

第一条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加强报废汽车回收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报废汽车(含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下同),是指符合国家报废标准或者不符合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损坏严重,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本办法所称拼装车,是指利用报废汽车发动机、转向器、变速器、前后轴、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等零部件拼装而成的机动车。

第三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国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下同)的监督管理,国务院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汽车回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报废汽车回收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鼓励汽车报废更新,具体办法由国家经贸委会同财政部制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预防和依法查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六条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实行特殊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制度。

除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质认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不具备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质认证条件或者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质认证而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有权向任何人举报。

第七条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符合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拆解场地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

(三)有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四)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五)正式员工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六)无销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组装汽车等违法经营活动记录;(七)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设立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还应当符合国家经贸委关于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的要求。

第八条从事报废汽车回收经营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完成对申请的审查;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颁发《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取得《资格证书》后,申请人应当按照《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申请人凭《资质证书》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报废汽车回收经营。

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报国家经贸委备案,由国家经贸委予以公布。

第九条经济贸易行政、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各自职责,对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的申请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颁发相关许可证。

第十条拥有报废汽车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之日,向报废汽车所有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告知其将报废汽车出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拥有报废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将报废汽车出售给指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第十一条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购买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所有人或个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拥有报废汽车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报废汽车回收证》到汽车登记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报废汽车回收证书的式样由国家经贸委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伪造、涂改《报废汽车回收证书》。

第十二条拥有报废汽车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出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送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和个人;不要自己拆报废汽车。

第十三条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应当对回收的报废汽车逐一登记;发现回收报废汽车涉嫌盗窃、抢劫或者其他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拆解、改装、拼装或者倒卖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和其他涉嫌犯罪的零配件。

第十四条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必须拆解回收报废汽车;其中,回收报废的营运客车应在公安机关监督下解体。五拆总成应作为废金属出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其他拆解的零配件可以继续使用,可以出售,但必须标注报废汽车的回收件。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报废汽车应当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

第十五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配件组装汽车。

禁止以任何其他方式进入市场或交易整个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和组装汽车。

禁止在道路上拼装汽车和报废汽车。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立即告知原审批机关吊销资质证书和特种行业许可证,注销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办法、《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和《机动车维修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治安情况进行监督,堵塞销赃渠道。

第十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质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予以查封、取缔。

第十九条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应当按照金属含量折算,并参照废金属的市场价格定价。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质认证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并将违法回收的报废汽车、五大总成等零配件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经营单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审批部门分别吊销资质证书、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将报废汽车出售、赠送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或者自行拆解报废汽车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明知或者应知其为涉嫌盗窃、抢劫或者其他犯罪的汽车、五大总成等零配件,未向公安机关报告,擅自拆卸、改装、拼装或者倒卖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没收汽车、五个总成及其他零配件,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原审批部门分别吊销资质证书、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销售不能再使用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或者销售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未标注报废汽车回收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使用报废汽车五总成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或者销售报废汽车、五总成及拼装汽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由原审批部门分别吊销《资质证书》、《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报废汽车在道路上行驶的,公安机关应当收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并责令拥有报废汽车的单位或者个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拼装车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没收拼装车,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由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审批发证部门向不合格单位或者个人颁发相关证照的,对该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其中,承担审批的相关工作人员也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不得继续从事审批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负责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不再符合要求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未及时吊销相关证照,发现本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政府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纵容或者包庇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的;

(二)向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当事人通风报信,帮助逃避调查的;

(三)阻碍、干扰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条报废军车回收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百万购车补贴

现在汽车报废有什么政策

普通轿车的话。报废只会给1500-3000左右。新一点的,好一点的车子可能会高一点。但肯定不会高于这辆车在二手车市场的报价。如果是黄标车的话。报废后拿上报废的证明文件还能去政府领取提前报废补贴。有2000-1万不等。

南宁的机动车报废流程该怎么走?

报废车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提前报废奖励补贴标准: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9.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10.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11.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报废车辆标准(新规):

国将强制实行国Ⅳ(四)排放标准,所有排放不达标的国Ⅱ、国Ⅲ车型,将不允许上牌和过户。如果是已经上牌的车辆则需要进行达标检测,一旦排放不达标将直接引导车主进行报废或者强制进行报废。

应该注意的是,预先报废的车辆必须自愿报废,不能满足强制报废的要求,即我们上面提到的三点。 此外,如果您在购买汽车时享受一些政策补贴,您将无法享受废品补贴。 这需要具体咨询当地的车辆管理部门,然后衡量向二手车经销商销售是否具有成本效益,或者申请报废更好!

带好所有的证件,到交通警察总队车辆管理处去申请注销。到时候那里会有一步步的规定的,详细的去了才知道。手续费应该是五块钱。

相关部门详解报废程序

车辆使用达到一定年限就得拿去报废,对此,许多市民都已经有所了解。不过,对于报废的程序怎么走,很多市民却不知道。“是不是交给交警部门处理啊?”这是不少市民的第一反应。

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首先,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要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注销登记。其次,车辆管理所检验车辆后,符合规定的,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第三,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回收报废车辆,经车辆管理所监督车辆解体后,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车籍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

车辆达到一定的寿命,就必须进行报废,业内人士专门罗列了目前的车型的使用年限——

1、营运性车辆(指出租车、大客车、微型货车)使用年限为8年;

2、营运性车辆转为非营运性车辆或非营运性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报废;

3、九座以下的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年限15年;

4、旅游载客汽车和九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10年;

5、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10年。正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9年;

6、载货车辆(微型货车除外)使用年限10年;

7、不能继续使用或经车辆管理部门检验不合格的车辆要求报废。

关于报废的程序,除了与交警部门有关之外,还涉及到回收公司。对此,回收公司人员介绍回收的步骤为:1、车主单位把报废机动车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回收公司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支付车辆残值款,并报汽车注册登记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车辆注销。2、车辆管理所民警到回收企业确认报废机动车,核对车辆发动机号、车架号。3、回收企业解体车辆,并将拆解的五大总成摆放整齐。4、车辆管理所民警对拆解的五大总成现场核查,确认后给予签字盖章,收回行车执照、车牌并办理车管注销手续,出具《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5、车主持《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车籍所在地交通稽征部门注销养路费手续,交回《车辆购置附加税证》和《道路运输证》。6、有编制的大小型客车需到当地固定资产控制办公室销编。

广西正常回收企业有15家

据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不具备条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或者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广西目前一共有15家报废车回收公司。

该负责人介绍,在回收价格上,一般回收公司都是在国家指导价格的基础上,上浮20%左右。过去回收时需要扣除车辆5%~10%杂质的行业成规,现在已经取消,不再扣除。这样一来,对车主走正常渠道报废起了积极的作用。

依法报废可领补贴

据广西一家回收公司有关人士说,大力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做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设节约型社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

早在2005年,国家就提出要求,以再生金属、废旧轮胎、废旧农膜、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为重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强调要建设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由此可见,国家对报废车的回收管理有明确和严格的要求,作为行业部门感到责任重大,因为这涉及到公众的切身利益,疏忽大意不得。

车辆依法进行报废后,国家会对车主或车辆的所有人进行适当的补贴。比如使用年限在7~9年之间,总质量在12000千克的大型载货车和9米长车身、载客30人以上的客车,每辆补贴4000元;对当年报废更新、排放符合欧II标准的城市公交车,每辆补贴1万元左右。

对于补贴的领取程序,业内人士介绍,到了年末,符合补贴规定的老旧报废汽车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单位、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到当地经贸管理部门申请上年度补贴资金,各市经贸委会同财政局对申请补贴的车辆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发给车主《报废汽车补贴资金发放通知单》领取补贴款。

文章标签: # 报废 # 汽车 # 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