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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发动机有问题_二手车发动机损害赔偿

tamoadmin 2024-07-06 人已围观

简介1.二手车转让协议,出了交通事故谁负责2.汽车事故贬值费可以理赔吗3.爱车被撞,如何主张车辆贬损费?4.买二手车买到重大事故车该怎么维权5.48人告大众汽车出结果了!退车!赔钱!如实告知车辆质量缺陷卖了个二手车没有过户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动,保险公司

1.二手车转让协议,出了交通事故谁负责

2.汽车事故贬值费可以理赔吗

3.爱车被撞,如何主张车辆贬损费?

4.买二手车买到重大事故车该怎么维权

5.48人告大众汽车出结果了!退车!赔钱!如实告知车辆质量缺陷

二手车发动机有问题_二手车发动机损害赔偿

卖了个二手车没有过户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动,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以该机动车未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机动车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改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形,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情形下,保险公司另行起诉请求投保义务人按照重新核定后的保险费标准补足当期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章赔偿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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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转让协议,出了交通事故谁负责

没过户的二手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而对于原车主来说,其虽然是登记车主,但因交付汽车已丧失了对汽车的运行支配和运营利益,汽车实际上已脱离了他的控制范围,因此在买受人管理使用汽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没有过错,而应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汽车事故贬值费可以理赔吗

法律分析:如果车辆已经交付给对方,车辆实际控制人属于对方,虽然没有过户,但是原车主对于车辆没有相关利益,故不承担责任,应当由车辆控制人承担责任。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或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爱车被撞,如何主张车辆贬损费?

汽车事故贬值费可以理赔吗

 汽车事故贬值费可以理赔吗,我们平时驾车行驶在路上的时候,一不小心就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这时候不小心撞到人就需要进行一定的理赔了,下面为大家分享汽车事故贬值费可以理赔吗。

汽车事故贬值费可以理赔吗1

 因为损害赔偿着重于损害的填补,损害赔偿的最高原则为回复原状。当车辆被撞经过修理后,汽车市场上对于有过事故之汽车,估价必较原无事故者为低,这是市场规则,也是一般人的通常心理(因为一般人对于有过事故的汽车肯定会怀疑其性能和安全性),赔偿权利人所受之损害并未完全获得赔偿,此差额就是车辆贬值费。

 国外把此差额称之为“商业价值差额”,赔偿权利人就商业价值差额是否有权请求填补,法德判例上有两种不同见解。法国判例大致认为赔偿权利人就商业价值差额并非悉可请求赔偿,其赔偿义以赔偿权利人出卖汽车时为限。

 如其保有汽车自用而不出卖,则该差额不得请求赔偿。德国判例认为赔偿权利认得请求赔偿商业价值差额,纵其并不出卖汽车者亦同,其作法简单而合理。因此,车辆贬值费应当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中车辆贬值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车辆停运损失,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在肇事车主不能在支付赔偿金后,车主可以向保险公司追偿。根据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这一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其计算方法与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相同。

 根据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生产经营损失,一般根据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平均实际收入和停产、停业期间的实际收入进行计算。实际收入应为正常业务收入扣减可变成本后的余额,不扣除税金。

 成本是由可变成本和不变成本组成。不变成本包括税费、保险、运输管理费、客货运输附加费、工商管理费等;可变成本包括司机工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等。这就是说:每*纯收入=每日营业额-每日不变成本-每日可变成本。停运直接导致每日营业额和每日可变成本归零,但是原来每日营业额中支付的不变成本照常交纳,所以在计算停运损失时,不变成本是应该考虑在内的。

  交通事故车辆停运是否要赔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汽车事故贬值费可以理赔吗2

  第一种意见认为:交通事故案件中涉及的车辆损失,应当局限于事故后因车辆受损所产生的直接损失。

 1、对于车辆贬值损失,并非法律明文规定的赔损范围,而在诉讼案件中,多是针对车辆在事故后除维修费用外,就车辆交易价值或适用性能上所遭受的贬损,因此尚无法就此项费用明确列为法定的赔偿项目。

 2、侵权赔偿案件中,适用侵权法的赔偿目的主要是用于填补、回复,因此事故后,车辆所受损失的范围也仅是对其的修理、维护费用的赔偿,车辆贬值损失的目的也已超出侵权赔偿的范围。

 3、当事人对其主张的车辆贬值损失,虽有评估机构的估价结论支持,但此种估价评估,多是参照二手车交易的评估方式,将车辆列为待销售的车辆与同类型未发生事故车辆的交易价格进行比对后得出的差价,即认定为贬值损失,而侵权案件是对被侵权人及其财产所受损失的赔偿。

 而该项财产在侵权发生时是用于交通运输而并非交易商品,因此,要让侵权行为人预见到事故车辆可能进行的商品交易是缺乏依据的,同时,交易价格上的损失也不符合侵权法上的填补功能的赔偿目的。

  第二种意见认为:

 1、车辆贬值损失属财产性损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以及《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都有明确规定,可见请求支持车辆贬值损失是有明文法律依据的;

 2、假如车辆贬值损失是经过具有车损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作出科学合理的鉴定结论的,证明在车辆修复后无法达到修复前的状态的,侵权人承担该项贬值的损失;

 3、无论车辆贬值损失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司法实践是支持的,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明确,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汽车事故贬值费可以理赔吗3

 1、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也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

 2、车辆贬值能否获得赔偿,应考虑贬值是否达到一定程度。

 3、主张车辆贬值损失赔偿,应当到人民法院起诉。

 4、对于车辆使用价值的贬损是否属于法律上所指的损害,需要考察其是否具有可补救性。所谓损害的可补救性,是指损害在法律上被认为具有救济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时,才能够获得侵权责任法的救济,它要求损害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

 5、因为生活中损害总是在所难免的,为了维护人们的活动自由,法律上常常要求人们容忍来自他人行为的轻微损害,或使行为人对造成他人轻微损害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经维修后,事故车辆使用价值的贬损并未达到一定的程度,属于人们应容忍的范畴,;如果达到了一定程度,作为一种切实存在损害,就理应获得法律上的救济。

 6、在审判实践中,判断车辆维修后的损害是否达到一定的程度,可以根据车辆的维修对车辆使用年限、安全性的影响,车辆的受损部件、整车的安全性、车辆的可操控性、舒适度的受损程度等来判断。

 7、同时,要考察车辆经过维修后的恢复程度。即使车辆的主要部件受损,但是经过更换与原有新配件无异,就不能认为存在使用价值的贬损。如果车辆仅发生刮擦、轻微碰撞等,并没有导致车辆主要部件如大梁、水箱支架、发动机等受损;或经过维修后仅造成外观上的瑕疵、噪音的些许增加等,就不能被认为损害达到了一定的量,需要获得法律救济。

 8、在司法实践中,车辆贬值损失并非绝对不予支持的项目,基于民法的公平原则,为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对于当事人主张的车辆贬值损失应从严掌握。

 车辆贬值费也属于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一般侵害人是应该赔偿的。若是车辆贬值费没有赔偿,可以选择车险理赔。把维修清单和发票给本人,可以把钱给对方,也可以去保险公司报销完在给对方;

买二手车买到重大事故车该怎么维权

张学琴律师 问:车辆出交通事故后有没有价值的贬损? 答:如果车辆虽经修复,但其经济性、舒适性、安全性以及耐用程度乃至整体性能都出现下降,这将会造成车辆价值的贬损。其还会表现在该车辆再转卖时估值的贬损。 问:普通人如何判断车的价值是否贬损了? 答:由于车辆的贬损主要是由于车辆修复后难以完全恢复事故前性能所导致的,因此在判断车辆是否可能存在贬值时,一般应考虑受损部位即维修部位是否是严重影响车辆安全及性能的部件,比如大架、发动机等。而其他如车灯、保险杠等部位由于受损后本身均能修复到原有性能,一般就不会有贬损。 问:如何确定车辆贬损的数额? 答:由于车辆受损部位的损伤程度、使用年限、车的价值等都直接影响到贬值数额的大小,专业的车辆维修、销售人员根据维修的具体情况,参考车辆本身情况及维修明细单,一般都能估计出大概的贬损数额。但准确的数字,得有专业评估资质的鉴定机构才能出具。 问:应该向谁主张车辆贬损的费用? 答:应向有过错的车辆驾驶人主张。由于其是侵权行为人,且对受害人的车辆造成了价值上的损失,通过修复亦不能完全弥补,因此对于其相应未能弥补的部分价值应予以赔偿。 问:侵权人在赔偿对方车辆贬损费后,能否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理赔? 答:由于在机动车保险合同当中,一般都有保险公司对事故造成的间接损失免除理赔责任的约定,所以像车辆贬损费、误工费等间接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 问:车辆贬损鉴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答: 司法鉴定委托函、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维修清单复印件,车辆受损部位照片。 问:起诉到法院要求车辆贬损费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答:首先在起诉状中确定车辆的贬损价值,一般参考车辆维修人员的意见或是二手车市场专业人员的意见来预估;其次,在庭审过程中如侵权人否认存在价值贬损或不认可贬损费用,则原告应提出鉴定的申请,预交鉴定费,委托有相关鉴定资质的专业评估鉴定机构对是否存在价值贬损以及贬损的价值多少进行鉴定;最后,法院将依据鉴定结论做出裁判。 问:主张车辆贬损的法律依据? 答:《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七条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48人告大众汽车出结果了!退车!赔钱!如实告知车辆质量缺陷

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扩展资料:

消费者维权的相关要求规定:

1、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2、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3、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百度百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姜赫然 文

何翔任 统筹

投稿邮箱 cheyoubao@126.com

去年底,

大众旗下途锐车型

因设计缺陷导致发动机进水熄火,

48名车主向大众中国提起诉讼。

近日,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

大众中国向其中3名车主赔钱退车,

赔偿金额为63万元至68万元不等。

另外45名车主因车辆未发生实际损失,

诉求被驳回。

法院同时认定,

大众公司的召回方案

能有效解决涉案车辆发动机进水的危险。

原被告的争议焦点

原告车主们的车辆都存在相似的问题,即在雨天驾驶时因发动机进水熄火,他们提出希望大众能够明确承认车辆设计缺陷,并彻底解决故障问题,赔偿相应损失。

对此,厂商给出的解决方案是“移除不必要的排水阀”和“在进气口处安装导流板”,但车主们无法接受这一召回方案,认为产品存在设计缺陷,这种方案不能解决问题。

大众公司则认为,已履行了生产者对缺陷 汽车 产品的召回义务。在召回公告中已经告知 汽车 产品存在的缺陷指的是“安装在车辆进气管底部的排水阀可能被灰尘、树叶或其他异物堵塞。水可能从大灯间隙流入进气管道并且无法通过排水阀有效排出,在空气滤清器壳的底部形成积水,进一步导致空气滤清器浸水。如果发动机进气管道中的积水过量且无法被有效排出,在车辆启动或加速时,不能排除在极端情况下水被吸入发动机中导致发动机损坏进而熄火的可能性,存在安全隐患”。

公司已通过官网公告的形式进行了道歉,不存在重复道歉的事由和法律依据。因此,大众公司只同意为受损车主免费更换发动机,但不同意车主的损害赔偿诉讼请求。

赔偿金额的法律依据

以车主兰先生为例,发动机进水时兰先生已实际用车11个月。兰先生起诉主张购车款、车辆购置税、保险费、车船税、误工费等总计70万余元。

法院综合案情,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原则,结合其诉求,酌情确定大众公司赔偿原告兰先生65万元整。对于另外两名车辆受损的车主,法院酌情判决大众公司赔偿的金额分别为68万元和63万元。同时,3位车主需将车辆交还给大众公司。

主审法官罗曼表示,具体赔偿数额是法院基于3名车主的实际损失,并在二手车市场进行询价后判定的金额。“我们主要考虑消费者能够一次性解决纠纷。”罗曼如是说。

鉴定显示召回方案有效

大众公司在召回公告中提出了两项解决措施:在车辆进气口处加装导流板,或移除进气系统中进气管部分的单向排水阀。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原告之一、车主杨先生申请,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就相关问题对涉案车辆进行了鉴定。

结论显示,车辆进气口处加装导流板的措施有效、合理,且并未给车辆使用带来新的危险与不利影响;但移除单向排水阀的措施不合理,该措施会造成车辆行驶过程中的实际涉水高度降低,同时会减少空气滤芯的使用寿命、影响发动机进气。

法院对涉案车辆进一步勘验表明,只要消费者遵照用户手册驾驶,不超过行车最大涉水高度,将单向排水阀移除并不影响车辆的实际正常行驶。据此,法院认为召回方案已有效解决了涉案车辆发动机进水的危险,另外45名车主的其余诉求均被驳回。

法官提醒厂商要开诚布公

根据朝阳法院查明的事实可知,涉案 汽车 作为新款途锐轿车,车辆在改款过程中,将前大灯的形状进行了重新设计,但在设计过程中未充分考虑到前部进气口与前大灯的相对位置关系。车辆的缺陷问题属于产品设计缺陷,即通过车辆大灯间隙流入进气系统的进水难以通过既有的排水装置排出,而导致发动机存在因进水被损毁的风险。

法官罗曼指出,大众公司有义务清晰、准确地告知消费者产品的缺陷内容。但纵观大众公司的缺陷公告全文,告知内容过于含混、琐碎:缺陷内容的公示不从大灯的设计缺陷直接展开,反而从排水阀可能因外部原因堵塞而无法发挥其排水功能说起;“雨水可能从大灯间隙流入进气管”的表述也无法使消费者简单明了地得出“大灯的位置设计存在问题”。

基于此,法院判决支持了48名车主要求大众公司如实告知车辆质量缺陷信息的诉求。根据判决,告知内容需经法院核准。如判决生效后大众公司拒绝履行此义务,法院将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公布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大众公司负担。

文章标签: # 车辆 # 赔偿 # 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