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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小规模二手车服务,普陀小规模二手车服务中心电话

tamoadmin 2024-07-24 人已围观

简介1.销售二手的小汽车增值税税率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用二手车增值税税率免税。经查询,自2022年4月起,到2022年12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免征增值税,放开了之前季度45万以内的额度限制,所以二手车销售小规模适应季度45万免税。二手车销售是指发生二手车应税销售行为、据以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增值税普通,是二手车的来历证明,是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变更的重要文件。销售二手的小汽车

1.销售二手的小汽车增值税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用二手车增值税税率

普陀小规模二手车服务,普陀小规模二手车服务中心电话

免税。

经查询,自2022年4月起,到2022年12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免征增值税,放开了之前季度45万以内的额度限制,所以二手车销售小规模适应季度45万免税。

二手车销售是指发生二手车应税销售行为、据以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增值税普通,是二手车的来历证明,是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变更的重要文件。

销售二手的小汽车增值税税率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车。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车,购进或自制时,根据文件规定,允许抵扣进项税金的,应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购进或自制时,根据文件规定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金的,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额等于含税销售额除以(1+4%)。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3〕37号)的规定,销售的二手车是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在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值得注意的是,财税〔2013〕37号文件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二手车,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机关、事业单位等销售二手车。一般情况下,这些单位本来不是国税机关的管辖户,偶然发生二手车销售,应作为临时纳税人按次纳税。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销售额等于含税销售额除以(1+3%),与增值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相比后,确认是否应纳增值税。

4、其他个人(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免征增值税。

销售二手车做账方法

例如:公司处理一辆小汽车,原值65000,已提折旧17495.83,变卖收入15000,公司到二手车市场给买方开了一张6000元的购车,只有一张联,请问怎么做账?

1、公司出售小汽车,收到15000元:

借:银行存款---15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5000

2、转销固定资产:

借:累计折旧--17495.83

固定资产清理--47504.17

贷:固定资产---65000

3、结转固定资产清理:

借: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出售--32504.17

贷:固定资产清理----32504.17

说明:单位按实际收款记账,没有或金额不符,按买卖合同或协议书做附件。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用二手车增值税税率

销售二手车增值税税率具体如下:

1、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是按9%来计算增值税;

2、如果属于简易征收的企业,则是按5%来计算,小规模企业销售不动产,按5%计算缴纳增值税。

3、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车辆的增值税税率选择,适用的情况具体是:分为征收率2%和征收率3%

(1)当时购买的车辆用于不得抵扣项目,比如用于简易计税、免税项目或者专门用于集体、个人消费以及非正常损失等其他不得抵扣进项税的项目。处置可以享受3%减按2%计税的优惠;

(2)2013年8月之前购入的汽车,当时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因此在处置时可以享受3%减按2%计税优惠的;

(3)纳税人在购进车辆时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该车辆时可以享受3%减按2%计税优惠;

(4)营改增的纳税人,在纳入本地区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车辆,由于当时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因此现在处置的话,可以享受3%减按2%计税优惠。

(5)上述情况,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按照2%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但是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

(6)上述四种情况均可以放弃减税,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

综上所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院决定。

法律主观:

根据最新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 缴纳增值税 的标准发生了变动:工业企业的征收率由6%降到3%,商业企业由4%降到3%,也即现行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标准分别从100万元和180万元降为50万元和80万元。而工业企业,是指从事货物生产、加工、修理修配的企业及企业性单位。商业企业,是指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等商业经营活动的企业及企业性单位。

法律客观: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文章标签: # 增值税 # 销售 # 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