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保值车型 保值车型

彭泽货车二手车,彭泽县二手车

tamoadmin 2024-06-04 人已围观

简介1.货车进彭泽怎么报备?一、湖口县凡九江市外进入湖口的货运物流车辆,应提前24小时通过“江西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线上办理平台”主动报备和申请办理《江西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凡持有《江西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的货车司乘人员可直接进入湖口县。对到达湖口县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实行“核酸检测+抗原检测”;抗原检测结果阴性可直接通

1.货车进彭泽怎么报备?

彭泽货车二手车,彭泽县二手车

一、湖口县

凡九江市外进入湖口的货运物流车辆,应提前24小时通过“江西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线上办理平台”主动报备和申请办理《江西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凡持有《江西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的货车司乘人员可直接进入湖口县。

对到达湖口县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实行“核酸检测+抗原检测”;

抗原检测结果阴性可直接通行,抗原结果阳性在湖口就地落实管控。

二、彭泽县

当前,新冠疫情仍处于高位流行、多点散发的态势,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保证货运车辆有序流动,对来彭货运车辆实行预报备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报备对象。所有九江市以外来彭货运车辆,原则上至少提前1天向所在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乡镇报备。

2.报备主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和属地管理的防控原则,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乡镇报备。

3.报备条件。货运车辆原则上为保障正常生产生活需要,实行“点对点”管理,卸货或装货,即来即走。

4.管控要求。所有市外来彭货运车辆凭车辆报备证,司机及同乘人员需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入彭第一时间、第一地点进行“落地检”。对来自涉疫重点地区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同步增加抗原快速检测,在交通查验点完成行程查验、车辆消杀等措施后,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

5.车辆分流。为避免货运车辆拥堵,以“就近入彭”为原则,按照车辆报备证登记的入彭通道通行。对目的地不在我县的过境车辆,不在我县境内收费站下高速。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主动报告旅居史,对故意隐瞒行程及接触史,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庐山

1.主动报备。凡省外货运物流车辆进入庐山市,应提前24小时通过“江西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线上办理平台”主动报备和申请办理《江西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省内货运物流车辆进入庐山市,应向货车车辆登记地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申请《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如未能及时办理通行证的货运车辆,应提前24小时向您装货的目标企业报备,并由目标企业持《庐山市车辆通行证》至路口接引,并落实闭环管理。如果您的目的地不是庐山市,请在交警引导下通过高速直达。

2.物资中转。行程绿码带*司乘人员:提前24小时向目标企业主动报备,目标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告知本地防控政策。货车在高速服务点查验48小时内核酸证明,健康码、体温后,不用下车由目标企业现场引导货车司机落实闭环管理、点对点运输。工作流程按照原卡口,接驳点方案进行,应接驳的引导至星子北高速口下高速,在接驳点完成分装消杀后,目标企业引导至卸货地点,完成作业后离境形成闭环。

3.配合查验。凡持有《江西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的货车司乘人员可直接进入我市。对到达我市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实行“核酸检测+抗原检测”;抗原检测结果阴性可直接通行,抗原结果阳性就地落实管控。

4.闭环管理。所有入庐货运车辆由收货单位落实包保责任,规范进行消杀,在庐期间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原则上“即卸即走、人不下车”,并由收货单位引导自高速离庐。如确因返程带货等需求短期滞留的,应由收货单位引导车辆在待装货区域原地静止、驻车等候,等候期间禁止外出,不得集聚交谈、不得扎堆用餐。

货车进彭泽怎么报备?

江西上饶公路收费优惠

1.对已安装集装箱专用ETC车载装置并在预约平台预约,正常使用ETC通行且合法装载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实行以下通行费减免政策:

进出江西省综合枢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且在湖口东站/彭泽西站-景德镇东站/南站/西站、湖口东站/彭泽西站-乐平站/乐平南站、湖口东站/彭泽西站-上饶东站/西站/经开区站、湖口东站/彭泽西站-横峰站、湖口东站/彭泽西站-铅山南站、湖口东站/彭泽西站-万载站/西站/南站、湖口东站/彭泽西站-上高站/东站/西站、湖口东站/彭泽西站-高安站/东站/西站、湖口东站/彭泽西站-九江东站/九江站、湖口东站/彭泽西站-德安站和湖口东站/彭泽西站-永修站间行驶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享受通行费免费政策;

对通行于我省高速公路除上述区间外的路段和九江长江公路大桥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按1.15元/公里计费进行优惠;对通行九江长江大桥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按23.5元/车次计费进行优惠。

2.对运输单一特种物品的已安装ETC车载装置并在赣通宝APP登记,正常使用ETC通行本省的空载六类罐车货车,实行通行费5.5折优惠。空载认定标准为车辆整备质量的1.1倍及以下。

3.对通行于昌北收费站至昌北机场收费站的一类客车按5元/车次进行优惠。

优惠期限拟定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1.工业园区企业的货运车辆,由企业向县工业园区报备。

2.农业园区企业的货运车辆,由企业向县农业园区报备。

3.除工业园区、农业园区以外的规上企业及小微创业园的货运车辆,向县工信局报备。

4.防汛、水利工程物资运输的货运车辆,向县水利局报备。

5.城区内农资产品、农机农具、畜牧、水产等物资运输的货运车辆,向县农业农村局报备。

6.城区内大型商超、快递物流、限上商贸企业的货运车辆,向县商务局报备。

7.应急医疗等物资运输的货运车辆,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备。

8.城区内所有农贸市场物资运输、垃圾转运的货运车辆,向县城管局报备。

9.教育设备物资运输的货运车辆,向县教体局报备。

10.城区内药店、小型商铺的货运车辆,向县市监局报备。

11.城区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运输的货运车辆,向县住建局报备。

12.城发集团下相关项目工地材料的货运车辆,向城发集团报备。

13.医疗物资运输的货运车辆,向县卫健委报备。

14.乡镇非规上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其他企业或个体经营业户的货运车辆,向相关属地乡镇政府报备。

15.其他未详细说明的货运车辆,按照行业主管或属地乡镇的管理原则,进行报备。

文章标签: # 车辆 # 报备 # 货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