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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二手车取消限迁政策最新消息_济南二手车减免政策

tamoadmin 2024-06-03 人已围观

简介1.过户费和排量有关系吗2.二手车交易税费新政策3.山东汽车消费补贴政策4.车购税2022减免的新政策是什么时候开始的?5.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增值税怎么计算如今汽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重要的交通工具, 为了提升出行的效率,方便车主出行,自6月1日起,二手车转让及私家车管理等将迎来重大调整。 汽车网校整理了一份关于汽车相关6月新政清单,各位汽车驾驶员和二手车人朋友们,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变化吧!货

1.过户费和排量有关系吗

2.二手车交易税费新政策

3.山东汽车消费补贴政策

4.车购税2022减免的新政策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5.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增值税怎么计算

济南二手车取消限迁政策最新消息_济南二手车减免政策

如今汽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重要的交通工具, 为了提升出行的效率,方便车主出行,自6月1日起,二手车转让及私家车管理等将迎来重大调整。 汽车网校整理了一份关于汽车相关6月新政清单,各位汽车驾驶员和二手车人朋友们,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变化吧!

货车年检时间有变

交通部下发《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3号),6月1日起,根据改革要求,将货运车辆的检验检测周期和频次统一为10年内每年检测1次、10年后每半年检测1次。

新增电子检验标志提醒功能

对免检机动车符合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公安交管部门通过“交管12123” APP等方式向机动车所有人推送提示消息,对确认申领的,经审核后发放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无需再单独申请,简化申领检验标志流程。

二手车转让,一证办理

在已推行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一证通办”基础上,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转让登记、住所迁入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

近些年因为车辆不断更新迭代,许多车主都有二手车需要处理。以往二手车的转让购置需要很多相关证明,很繁琐的办理流程,对于车辆买卖交易都是一个十分困难的事情,不利于车辆流动和转让。自6月1日起二手车的转让,只需要带一张身份证就可以办理完所有手续。

新车的前六年是免去了年检的,可是为了进一步保证车子的行驶安全,新车主还是需要在行驶车辆后的第二年和第四年去网上申领电子检验标志。对于日常事务繁忙的车主来说,事情越简单越小反而越容易被遗忘,一旦遗忘了就会面临被扣分和罚款。

6月1日以后,在需要申领电子检验标志的时间里,相关系统会自动给车主推送一条提醒短信。车主看见短信以后进入相关平台,根据提示即可完成申领。

可网上变更满分审验教育地

驾驶人需变更满分审验教育地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直接申请,无需回到原申请地现场办理变更手续。

按照以往的相关规定,车主如果需要对满分的实验教育地进行变更程序,需要事先到指定的场所办理相关手续。但对于一些工作或者居住地发生了变化,甚至于出差常年与各城市之间流动的车主来说,此项操作未免过于的繁琐。

为了方便广大购车主,6月1日起,如果车主有满分审验需求的情况,可直接在网上进行申请变更满分审验教育地。

便利军人换领大型货车驾驶证

在推行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免试换领小型汽车驾驶证基础上,对申请换领大型货车准驾车型驾驶证,服役期间具备一定大中型客货车安全驾驶经历的,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予以换证,不再需要参加科目三考试,更好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就业从业。

便利港澳车辆网上处理交通违法和轻微事故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临时入境机动车、粤港澳两地牌车辆及其驾驶人在公安交管部门备案后,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处理机动车非现场交通违法,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驾车出行。

便利老年人网上办理交管业务

推出“交管12123” APP大字版,优化“补换领证件”“违法处理” 等高频业务功能和界面,增设大字体、大按钮页面展示。

推出3项服务保障群众便利出行新措施

一是优化城市公交专用道管理。

二是增设完善农村隐患路段警示防护设施。

三是推广轻微交通事故线上视频快处。

增加新车上牌免检试点

10座城市进行新车上牌免检后,车主们纷纷表示认可。6月1日开始,全国将新增21座城市,18家生产企业试点新车出厂时查验车辆,方便私家车上牌,让更多车主享受便利。

试点城市在10个基础上新增21个,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保定;吉林长春;上海;江苏南京;江苏常州;江苏盐城;江苏镇江;浙江杭州;浙江宁波;浙江嘉兴;浙江金华;安徽合肥;安徽芜湖;江西南昌;江西抚州;山东济南;山东青岛;山东德州;湖南长沙;湖北武汉;广东广州;广东深圳;广东佛山;广东肇庆;广西柳州;重庆;贵州贵阳;四川成都;陕西宝鸡。

过户费和排量有关系吗

减按0.5%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明确了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

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调整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此次大幅下调二手车征收税率政策一经出台,得到了业界普遍关注。

扩展资料

“税率下调为0.5%后,企业压力明显减轻。”兰州之星汽车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二手车交易政策调整,对企业进一步拓展二手车业务尤为重要。

新政策出台后,该企业立马开始规划拓展二手车业务:“我们以2019年和今年一季度的收入为基础做了简单计算,预计在新政策执行期间,企业取得二手车交易收入5000万元,减免增值税75万元,减税效应显著。

人民网—二手车征收税率大幅下调 市场复苏有望

二手车交易税费新政策

1过户费和排量有关系吗

济南二手车过户,过户费最新日文MV2019300元,检查费60元,新牌照费115元,与汽车排量实际成交价无关.总费用525元,无其他费用。

二手车过户费主要按排量年份收取。根据轿车、越野车、客车、货车等车辆的种类,以及不同排量和载重量的范围,采用不同的收费标准。以北京为例,最低转让费为200元。转让费最高为800元,其中10L以下排量收取。

相关二手车过户费主要按排量年份收取,并根据轿车、越野车、客车、货车等车辆类型,以及车次不同,采用不同的收费标准。负载范围和不同排量范围的负载。

二手车过户费由公安交管部门收取,但根据各地区的规定看是买家自付还是卖家自付。二手车过户费的收费标准不统一,不同地区收费标准不同,但大致可分为按排量年限计算二手车和按车辆估价计算。

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登记证未验收的,原机动车所有人必须按规定填写《机动车号牌换领申请表》并签字盖章。身份证明原件和汽车过户代理人身份证明。

山东汽车消费补贴政策

最近一段时间,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密集出台。继2022年6月1日起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后,商务部、税务总局等17部门7月5日发布《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2〕92号),出台六个方面12条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随着政策效应的释放,二手车交易市场逐步升温。那么,在具体交易过程中,有哪些值得注意的新变化呢?

变化一:

允许二手车收购反向开票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必备资料。为了适应二手车交易方式的变化,强化税收征收管理,自2005年10月1日起,税务部门启用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式样。自2018年4月1日起,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方便单位和个人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提高二手车交易信息的透明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693号)规定,可以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主体包括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二手车经销、拍卖企业在收取款项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市场,以及二手车经纪机构与消费者个人的二手车交易需要开具发票的,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统一开具。

商消费发〔2022〕92号文件取消了对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将释放更多二手车消费需求。通常,发票由销售产品、收取款项的单位或个人,向购买商品、支付款项的单位或个人开具。考虑到自然人售卖二手车时,作为销售方开具销售发票给二手车经销企业存在一定困难,为便利群众售车和企业经营,商消费发〔2022〕92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作为买方开具发票,即“反向开具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汽车销售企业反向开具的发票为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栏次仅注明车辆价款。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收取的其他费用,应当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按现代服务等税目缴纳增值税。

车购税2022减免的新政策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一、山东消费补贴最新规定如下:

1、三类车可获得补贴

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最新消息,表示购置新能源商用车(二手车除外)、购置燃油商用车(二手车除外)、以报废旧商用车购置新商用车(二手车除外)的可获得消费券补贴。

2、必须是在本省内购买

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最新消息,表示无论是买什么类型的商用车,必须是在本省内购置,不然无法享受补贴。

二、2022山东购车优惠券使用所需资料:

购车个人消费者承诺书、身份证、消费者云闪付注册手机号和本人银行卡号(62开头、已绑定云闪付)、机动车行驶证、新购买商用汽车外观照片(号牌清晰可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须加盖车企发票专用章)。

商用汽车销售或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汽车销售合同、机动车登记证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以回收证明编号时间为准,报废车主身份信息需和购车人身份信息一致)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三、发放汽车消费券,具体政策如下:

在省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按照购车金额每车发放3000-6000元消费券;对在省内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按照购车金额,每车发放2000-5000元消费券;对在省内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个人消费者,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辆车再增加1000元消费券。

四、购车补贴最新政策措施

(一)、对在省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

1、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6000元消费券

2、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

3、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二)、对在省内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

1、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

2、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3、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

(三)、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对第一条至第二条购车的个人消费者

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

(四)、省财政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对6月份限额以上汽车类零售额实现正增长

1、对全省贡献率前三位的市,每市给予1000万元奖励

2、对其他实现正增长的市,每市给予500万元奖励。

(五)、本政策措施第一条至第三条消费券所需资金,省级财政承担50%,其余资金由各市承担

支持有条件的市提高汽车消费券发放金额,鼓励汽车销售企业按一定比例配资让利,提高消费券“乘数效应”。

要加强汽车消费政策宣传,举办汽车展销、汽车下乡等活动,扩大汽车市场供给。

法律依据

《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统计局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对在省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人民政府)

二、对在省内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人民政府)

三、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对第一条至第二条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人民政府)

四、省财政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对6月份限额以上汽车类零售额实现正增长,且对全省贡献率前三位的市,每市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其他实现正增长的市,每市给予500万元奖励。各市奖励资金用于发放消费券。(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

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增值税怎么计算

车购税2022减免的新政策是在2022年6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实施汽车购置税减半的政策。

《2022年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是指财政部近期发布的关于减免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减购车辆主要指排量为2.0升的乘用车及以下,在政策执行前购买的,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享受汽车购置税减半的优惠政策的具体要求

1、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2、本公告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3、本公告所称单车价格,以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准。

4、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5、乘用车排量、座位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电子信息或者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电子信息所载的排量、额定载客(人)数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条件只有同时达到,才能享受我国相关部门规定的关于机动车汽车购置税减半的优惠政策,只要有一条没有满足,就不可以享受这样的政策。

针对近期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反映较多的增值税征管问题,结合新出台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制发该公告,对相关问题予以规范和明确。具体包括:

一、关于二手车经销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相关问题

(一)销售额计算

为提高新出台二手车经销业务减征增值税政策执行的确定性和统一性,公告明确,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同时,为规范征管,本公告发布后新出台的增值税征收率变动政策,均比照上述公式原理计算销售额。

(二)发票开具

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号公布)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因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是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为维护购买方纳税人的进项抵扣权益,公告明确,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除按规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外,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应当为其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如果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不得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中“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二、关于废弃物专业化处理适用税率问题

纳税人受托运用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公告区分不同情况,明确了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2.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3.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三、关于拍卖行受托拍卖文物艺术品发票开具问题

为解决文物艺术品拍卖中发票开具的特殊问题,公告明确,拍卖行受托拍卖文物艺术品,委托方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拍卖行可以自己名义就代为收取的货物价款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应的货物价款不计入拍卖行的增值税应税收入。公告同时明确了文物艺术品的范围,具体包括书画、陶瓷器、玉石器、金属器、漆器、竹木牙雕、佛教用具、古典家具、紫砂茗具、文房清供、古籍碑帖、邮品钱币、珠宝等收藏品。

四、关于限售股买入价的确定

按照增值税对股权投资不征税、股票(金融商品)转让增值部分征税的税制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53号,以下称53号公告)按照限售股的形成原因,明确了限售股买入价的确定原则。按照有利于纳税人原则,针对53号公告规定的买入价低于纳税人取得限售股实际成本的特殊情形,公告进一步明确,按照53号公告确定的买入价低于该单位取得限售股实际成本价的,以实际成本价为买入价计算缴纳增值税。

举例说明:A公司投资B公司股权初始投资成本为20元/股,后续B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A公司在持有B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卖出价为40元/股。如果上市发行价为30元/股,则A公司转让B公司限售股按照卖出价减发行价的余额10元/股(=40-30)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上市发行价为10元/股,则A公司转让B公司限售股按照卖出价减实际成本价的余额20元/股(=40-20)计算缴纳增值税。

五、关于纳税人实际享受增值税减免税政策起始时间的选择问题

为进一步明晰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公告明确,在某项增值税减免税政策出台后,一般纳税人可以在该项政策执行期限内,按照纳税申报期选择开始享受这项减免税政策的时间。在一般纳税人实际享受某项服务、不动产或无形资产相关减免增值税政策后,选择放弃其减免税权的,与销售货物放弃减免税权一样,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需要特别提醒注意的是,上述规定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举例说明: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某一般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属于生活服务),可以选择就2020年1月提供住宿服务取得的全部收入按照征税申报、缴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2月1日起,就其提供住宿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免税申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后,如果该纳税人选择放弃享受住宿服务免税权,应按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并自提交声明的次月起,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六、关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问题

为支持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国家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出台了增值税减免政策。考虑到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为使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公告明确一般纳税人如果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可在2020年底前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后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应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为使符合转登记条件的纳税人尽快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相关优惠,公告明确,此条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关于《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免税额”等两栏不需填写问题

为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二、免税项目”第4栏“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和第5栏“免税额”不需填写。

文章标签: # 二手车 # 增值税 # 纳税人